房型 | 平日 | 假日 | 定價 |
201號房(4人房) | 3300 | 3500 | 4200 |
202號房(2人房) | 2300 | 2500 | 3000 |
301號房(4人房) | 3300 | 3500 | 4200 |
302號房(4人房) | 3300 | 3500 | 4200 |
401號房(2人房) | 2300 | 2500 | 3000 |
包棟(最多16人) | 14500 | 15500 | 18600 |
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
平日:週一至週四
假日: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
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旺季:4/1~10/31
淡季:11/1~3/31
【進退房時間】
- 進房時間:下午3點。
- 退房時間:上午10點。
※ 若進房時間晚於下午5點,煩請提前於當日下午5點以前來電告知,以便為您保留房間,否則視同放棄,房間不予保留,且不退還訂金,還請務必留意!
【訂房程序】
- 煩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。
-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1日內匯訂金(房價的30%;預訂春節期間請匯全額房價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以便確保雙方權益。
- 我們收到訂金之後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
※ 訂房時間自早上8點至晚上10點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,非常感謝您的合作。
【匯款方式】
銀行代碼:808
銀行帳號:1034979057738
匯款銀行:玉山銀行(澎湖分行)
匯款戶名:洪若珊
※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:0972-161805。
【注意事項】
- 禁止攜帶寵物,若自行攜帶寵物,將拒絕房客入住,不退還訂金。。
- 室內全面禁止酗酒、嚼檳榔、打麻將、喧嘩、轟趴、嗑藥,一經發現,絕對報警處理。
- 請勿任意移動房間內物品或破壞房內煙霧偵測器,房內擺設用品請愛惜使用,勿破壞、帶離,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,如有遺失一律報警處理。房間內有煙味將酌收 2500 元清潔費/晚。民宿內禁煙,依照衛生局規定,室內吸菸將罰款 10000 元,吸菸請至戶外。
-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款;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
- 晚間10點後至隔日早上8點前請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以維護住宅安寧及其他旅客權益。
- 請依房型入住,如需加人(可接受國小前的小孩),請事先告知。若超過原訂房人數者,本民宿有權拒絕您的住宿。例如二人房可住2個人,限加1人。(加人費用為:一人一日加收500元、另收加床服務,費用為一床一日600元)。
- 為響應澎湖提倡低碳島政策,不主動提供拋棄式盥洗用品,建議請事先準備。入住期間亦不更換浴巾、枕頭套、床單、被單,每日會收取垃圾;如需加棉被服務,每條須加收200元清潔費。民宿有設置公用冰箱、飲水機設備於茶水間,歡迎多加利用。
- 出門請隨手關水、關電、關燈,並請鎖上房門,及為確保其他房客的安全及隱私,訪客請勿帶至房內,請於一樓大廳會客。
- 民宿暫不提供刷卡服務,住宿、代購、代訂之各項費用皆需以現金付款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【包棟.注意事項】
- 公共空間設有24小時監視系統,本民宿為確保雙方權益,維護公共安全。在「公共空間」設有監視系統,需要時提供查閱,影片不外流不做非法使用敬請安心。
- 本民宿工作人員會每日至民宿內進行做清潔環境及相關庶務工作。




※ 旺季期間(4/1~10 /31 ), 入住二日以上者,提供機場及馬公港來回接送(接送機均需配合民宿時間),淡季期間(11/1~3/31)恕不提供接送服務。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依交通部2010年1月13日交路自第0990000402號函辦理。
- 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告知,可退還全額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告知,可退還70%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告知,可退還50%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告知,可退還40%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告知,可退還30%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告知可退還20%訂金。
-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告知或怠於通知者,恕不退還已付之訂金。
-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澎湖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選擇退還訂金,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擇期入住。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
- 若因遇颱風交通受阻導致旅客無法離開,滯留期間住宿費以8折計算。
-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「澎湖。大茉莉民宿」聯繫,電話【0972-161805】。